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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試管嬰兒補助

1. 政策目的

2. 補助對象與申請資格

3. 補助金額與療程次數說明

4. 療程方案分類 (A/B/C/D)

5. 與過去補助政策之比較

6. 補助申請流程說明

7. 申請應備文件清單

8. 額外福利

9. 衛教重點提醒

10. 結語

 

近年來,不孕症發生率逐年上升,已成為影響家庭健康與社會人口結構的重要議題 。試管嬰兒(體外受精)為目前治療不孕症之重要醫療方式之一,惟其療程時間長、醫療費用高,常使不孕夫妻承受經濟與心理壓力

為進一步落實生育支持,政府在民國110年推動補助政策的基礎上,自11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「試管嬰兒補助3.0方案」。此方案透過滾動式修正,大幅提升了補助額度並放寬次數限制,旨在進一步提升醫療可近性,提供更實質的經濟後盾,協助民眾減輕負擔並順利圓夢 。

 

政策目的

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政策之推動,主要目的如下:

  1. 減輕不孕夫妻接受人工生殖治療之經濟負擔
  2. 提升不孕症醫療服務之可近性,避免延誤治療時機
  3. 鼓勵有生育需求之夫妻及早接受專業評估與治療

本補助屬醫療協助性質,補助金額為療程費用之一部分,非全額給付。

 

補助對象與申請資格

凡符合下列條件者,得申請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:

國籍與婚姻: 夫妻至少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並完成合法婚姻登記 。

醫師診斷: 經合格人工生殖醫療機構醫師診斷為不孕症,並評估需接受試管嬰兒療程 。

年齡限制: 申請當時妻子年齡需未滿 45 歲 。

 

補助金額與療程次數說明

補助金額依申請當時妻子年齡及療程次數分級補助如下:

 

  1. 一般身分(非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)

 

妻子年齡療程次數每次補助上限金額
未滿39歲第1次150,000元
第2-3次100,000元
第4-6次60,000元
未滿39歲39歲第1次130,000元
第2-3次80,000元
第4-6次60,000元
40-44歲第1次130,000元
第2-3次80,000元
第4-6次X (僅補助第2-3次)

 

  1. 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

 

身份別療程次數每次補助上限金額
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不分次數150,000元

 

  1. 胎次與次數計算重點 (3.0 方案更新)
  • (1)每胎計次: 每一胎次最多補助6次療程 。
  • (2)成功活產重計: 若使用補助成功活產(生下寶寶),欲生育下一胎時,補助次數可重新起算。
  • (3)次數判定: 補助次數依首次申請時妻子年齡認定 。
  •  

 

療程方案分類 (A/B/C/D)

實際補助金額將依據醫師施行的療程項目實支核定:

 

方案代號療程內容補助說明
方案 A/B完整療程(取卵+植入)包含誘導排卵、取卵、培養至植入,領取該次最高上限額度。
方案 C僅植入解凍胚胎針對已有冷凍胚胎僅需植入者,補助上限通常為 5 萬元。
方案 D取卵但未植入 【醫療風險保障】 因生理因素(如 OHSS)或無可用胚胎而中止療程,政府仍會補貼已發生的取卵相關費用(最高10萬),確保民眾不致全額損失 。

 

 

 

與過去補助政策之比較

實際補助金額將依據醫師施行的療程項目實支核定:

 

比較項目過去補助方案現行補助方案
補助對象以低收入或特定族群為主一般不孕夫妻符合資格即可申請
妻子年齡限制未滿45歲未滿45歲(同舊制)
首次療程補助約10萬元13–15萬元
後續療程補助補助金額較低或有限第2-6次補助金額提高
補助次數次數較少

未滿40歲:每胎最多補助6次

40-44歲:每胎最多補助3次

政策方向著重初次療程協助強化連續療程與長期支持

 

整體而言,現行制度已明顯提升補助金額與療程支持完整性。

 

補助申請流程說明

本補助採「特約醫療機構代辦制」,由醫療院所協助申請人完成線上申報,簡化行政往返。流程原則如下:

  1. 門診評估與資格申請(開案)
  • (1)醫療就診: 夫妻至合格人工生殖醫療機構就診,由醫師進行不孕症評估,確認需接受試管嬰兒療程。
  • (2)資格核定: 攜帶身分證件與存摺影本,由醫療機構協助於線上系統提出補助資格申請。
  • (3)核發通知: 經國民健康署系統審核通過後,即取得補助資格,有效期間為一年 。
  1. 實施療程與費用支付
  • (1)進入療程: 取得資格後開始進行誘導排卵、取卵、受精、胚胎培養及植入等醫療處置 。
  • (2)先行墊付: 療程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,由申請人先行向醫療機構繳納,並請務必妥善留存收據明細。
  • (3)胚胎植入規範: 需遵守現行規定之植入胚胎數限制(未滿39歲限植入1個;39至44歲限植入2個),以維護母嬰健康,違者不予補助 。
  1. 費用申報與撥款(核銷)
  • (1)提出申報: 於療程結束後(如:完成植入確認懷孕或未懷孕)6個月內,向原醫療機構提出費用補助申請。
  • (2)系統上傳: 醫療機構協助將療程紀錄及醫療收據上傳至系統進行核銷。
  • (3)撥付帳戶: 國健署審核無誤後,將依核定金額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帳戶。
  • (4)進度查詢: 申請人可至「國健署人工生殖補助進度查詢系統」輸入案號追蹤動態。
  •  

 

申請應備文件清單

為確保申請流程順暢,申請人前往醫療機構時應備齊下列資料:

  1. 身分證明文件: 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(由醫療機構查驗,並留存影本)。
  2. 匯款帳戶資料: 妻子或丈夫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(需含戶名、帳號及分行代碼)。
  3. 特殊身分證明: 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,需檢附由地方政府核發之有效證明文件(一般身分者免附)。
  4. 印章或簽名: 用於簽署「補助資格審查表」及「費用申請表」。

 

額外福利

  1. 地方政府加碼: 除了中央國健署補助外,部分縣市設有額外加碼,建議開案前洽詢設籍衛生局,爭取雙重補助權益。
縣市別加碼補助內容備註
台北市每次補助上限 25,000元,每年限申請1次。需設籍台北市滿1年。
新北市針對「解凍卵子療程」加碼補助 30,000元。於114年7月起實施。
桃園市提供每次最高20,000元補助。合計中央補助最高可領 17萬元。
雲林縣/苗栗縣每次加碼補助 20,000 元。減輕療程中的自費差額
連江縣針對45歲以上(中央不補助者)提供最高 80,000 元。

每2年可申請一次。

 

申請注意事項

  • (1)中央與地方併領: 多數縣市允許在領取國健署補助後,憑差額收據向地方衛生局申請加碼(需檢附「扣除中央補助後之差額收據」),但各縣市規定不一,建議開案前先洽詢設籍地衛生局。
  • (2)申請時效: 地方政府的加碼補助多有年度預算限制,且需在療程結束後一定期限內(通常為 3-6 個月)提出申請。
  • (3)設籍限制: 申請人通常需設籍於該縣市滿 6 個月至 1 年以上,且申請時仍需在籍。
  • 由於各縣市預算與政策會滾動調整,建議您在正式對外發布前,可至「國民健康署」或「各縣市政府衛生局」官網確認最新公告金額。

  1. 地方政府加碼: 除了中央國健署補助外,部分縣市設有額外加碼,建議開案前洽詢設籍衛生局,爭取雙重補助權益。

 

衛教重點提醒

在申請補助與進入療程的過程中,除了財務上的規劃,醫療品質與心理調適同樣重要。以下針對受補助夫妻提供關鍵衛教提醒:

 

  1. 掌握時效,確保權益 補助申請與核銷皆有嚴格的時間限制(如開案後一年內需施術、療程後半年內需核銷)。建議夫妻雙方在療程開始前,與醫療院所的行政團隊確認各階段申報時程,避免因逾期而影響補助資格。
  1. 正確看待治療成功率 試管嬰兒(體外受精)雖是現代醫學治療不孕的重要方式,但其成功率受多重因素影響,包括:
  • (1)女性年齡: 年齡是影響卵子品質與植入成功率的關鍵因素。
  • (2)身體狀況: 如子宮環境、內分泌穩定性等。
  • (3)不孕原因: 不同的不孕因子(如輸卵管阻塞、精子品質、不明原因等)需配合不同的治療方案。
  1. 深度溝通與策略規劃 每一對夫妻的身體狀況與需求皆不盡相同,建議在進入療程前,夫妻雙方應與專業生殖醫師進行深入討論:
  • (1)治療策略: 針對不孕成因選擇最合適的誘導排卵方案。
  • (2)胚胎植入規劃: 充分了解現行法令對於植入胚胎數的規定,並在「求子心切」與「母嬰安全(降低多胞胎風險)」之間取得平衡。
  • (3) 心理支持: 療程中可能面臨的壓力,亦需夫妻共同分擔與相互扶持。

 

結語

試管嬰兒補助政策的實施,標誌著國家對於生育支持體系的重大進展。透過擴大補助對象與提高補助金額,政府將昂貴的生殖醫療轉化為更具可近性的社會福利資源。這項補助不僅是單次的經濟補貼,更是一套鼓勵「及早評估、穩定療程」的長期支持機制,旨在讓民眾在追求生育夢想的過程中,能擁有更充足的財務彈性與醫療選擇權。

面對少子女化的社會挑戰,試管嬰兒補助政策將持續滾動式優化,以減輕家庭負擔為核心目標。期許每一位有需求的申請人,都能透過本文所述的詳盡流程,順利獲得國家資源的挹注,在資源無虞的基礎上,專注於醫療療程,順利開啟家庭的新篇章。

 

 

 2026-02-02